為加快推進卓越大學建設,切實穩妥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工作原則和指導思想
學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全力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學校主要校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研究生院負責人是執行責任人,成員由紀檢監察室、各招生學院負責人組成。
2.各招生學院成立以學院院長為第一負責人,分管副院長為直接責任人,學院紀委書記參與的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負責本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鐚W院一級學科成立以主建學院院長為第一負責人,相關學院院長、主建學院紀委書記參與的一級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3.各招生學院按照考試科目成立命題小組,每個命題小組不少于兩人,并指定一位為組長。各學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負責人為學院命題組織工作的責任人,命題小組成員須由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近期承擔教學工作的人員組成。命題小組組長應當具有教授或相當職稱并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命題經驗,其他命題教師原則上應當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命題小組組長對試題質量負責。
4.根據教育部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相關規定(教學[2014]4號),各招生學院應按學科(或專業)組織不少于5人的本學科副教授職稱(含)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復試小組,其中指定1人為組長。每個復試小組還需另設秘書1人(須由專職教師擔任)。復試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各復試小組成員名單須在復試前報研究生院備案。復試小組的職責:根據學校和學科相關要求,執行復試程序,做好復試記錄;評定成績,給出排名次序,提出是否擬錄取的建議。
三、復試形式和安排
(一)復試形式
根據學校生源情況、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由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原則上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具體復試內容和時間由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安排,一般于4月25日前完成復試。
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考前防替考,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和“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贾蟹雷鞅?,做到“一平臺”(遠程復試原則上應統一復試平臺)和“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過程恪守誠信,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復試筆試、面試均須全程錄音錄像,以備復查。
采取遠程復試的,一般要求考生在獨立、無干擾場所參加復試,同時要運用“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過ChatGPT等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復試前必須提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復試比例和復試名單的確定
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額以上級部門下達為準,具體分配方案及名額經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商討后確定。
博士研究生復試實行差額或等額復試,具體差額比例依生源情況和學科專業特點由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自行確定。復試名單由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報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布。
(三)復試基本程序
1.資格審查
復試前由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通過線上或現場方式進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忌鑼⑾率霾牧习错樞蛘聿⒂谝幎〞r間內交至學科(或招生學院),具體以學院通知為準。
(1)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照片;
(2)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的研究計劃書1份(具體要求詳見各學科2024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3)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就讀學校應屆生證明(說明在校類別、具體畢業時間);
(4)往屆畢業生須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調檔、進入脫產學習的證明;
(5)浙江工商大學博士研究生復試登記表;
(6)浙江工商大學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審查表;
(7)誠信復試承諾書;
(8)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規定的其他材料。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將作為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復審依據,請考生務必完整、準確、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虛假、錯誤材料和信息,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根據相關規定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未提交學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不得參加復試,規定時間前未提交學校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復試內容
筆試:筆試科目由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按學科(或專業)設置,并由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組織考試。每門科目考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小時,滿分為100分。
面試:主要包括對考生學術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小組須認真做好面試情況記錄,并對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給出考核意見和成績。
(1)學術水平考查。復試小組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并對考生進行外語能力測試。應參考考生申請材料審核情況,對其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
對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除加試政治理論課外,還需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考試方式由學科/學院自定)。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在復試時應由學院黨委負責審核《浙江工商大學博士研究生政治審查表》,可組織有關老師與考生進行有針對性的面談,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狀況,并做好相關記錄。對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面試的程序、評分要點
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按學科(或專業)組織專業面試和外語口試。面試環節要做好詳細記錄,對每名考生的面試過程全過程錄音錄像。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招生學院專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1)面試程序
①記錄員(面試秘書)核對、詢問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確認考生單獨在場情況,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或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核實考生身份。
②考生自我陳述。
③抽取試題:每個專業準備試題庫按編碼1.2.3.4...排列供考生選取,由考生當場報數字抽簽確定題號。
④復試(面試)小組提問。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前一名考生開始面試時,由面試秘書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準備。
⑦記錄員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確保相關錄音錄像設備開啟。
⑧參加面試教師現場獨立評分。
⑨遠程復試緊急處置:復試過程中如果出現斷線超過3次,或因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無法進行面試的,需重新安排時間、地點完成面試
(屆時需重新抽取試題)。
(2)面試過程中的評分參考:
①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專業素質及能力;
②綜合素質及創新能力;
③語言表達及應變能力。
(3)如需要測試實踐(實驗)設計能力,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可根據專業要求,自行靈活組織。
4.成績組成及計算
復試總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百分制)×30%+面試成績(百分制)×70%
其中,面試成績(百分制)=英語口試成績(百分制)×10% + 學科組(不含導師)面試成績(百分制)×50% + 導師面試成績(百分制)×40%。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必須合格。
四、錄取及體檢
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后擇優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中外合作專項計劃單獨排序錄取。相關一級學科可視復試實際情況和考生申請條件將申請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調劑至中外合作專項計劃錄取。
由各一級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建議錄取的考生名單,經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研究生院統一對外公示擬錄取名單。
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發布后兩周內寄到招生學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的非定向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發布后兩周內將檔案調至學校(應屆畢業生的調檔時間以學校開具的調檔證明為準);擬錄取的定向考生,須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發布后兩周內將定向協議書寄到招生學院,逾期視作放棄錄取資格。
五、導師確認
博士研究生實行導師負責制,考生直接報考導師??偝煽內雵目忌粢驁罂紝熣猩~已滿,可進行導師調整,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是否服從導師調劑。導師調整需經相關一級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報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但一般只可在同一學科(專業)內適當調整。
六、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和復議
1.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學科(或學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一級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執行。
2.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各學科應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3.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得弄虛作假。因信息不實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考生和所在單位之間的問題而影響考生不具備報考資格或不被錄取、不能報到入學等方面后果,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凡弄虛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論何時,一經發現并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請。
4.復試信息公布。對考試成績、復試和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時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各一級學科(或招生學院)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和復試安排等信息在各學院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5.實行復議制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招生學院進行復議。